时间:2018-12-29来源:上海莘腾企业管理(集团)有限公司人气:1,892
通知:上海市税务局自 2016 年 7 月 1 日期实行分级累进制,按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。
如下:应纳所得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 X 适用分级税率-速算扣除额。其中:应纳税所得额=收入总额(含税)X 应税所得率((无起征点))
应税所得率 | 行业 | 应税所得率 |
工业、交通运输业、商业 |
10%
|
|
建筑、房地产 | ||
饮食服务业 | ||
娱乐业 | ||
其他行业 |
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| 级数 | 含税级距 | 税率 | 速算扣除术 |
1 | 不超过 30000 元 | 5% | 0 | |
2 | 超过 30000 到
90000 部分 |
10% | 1500 | |
3 | 超过 90000 到
300000 部分 |
20% | 10500 | |
4 | 超过 300000 到
500000 部分 |
30% | 40500 | |
5 | 超过 300000 到
500000 部分 |
35% | 65500 |
核定征收企业避税方案及节税效果比较
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 | 有限公司 | |
企业名称 | 上海****设计工作室 | 上海****设计有限公司 |
营业额 | 500万 | 500万 |
增值税 | 500*3.3%=16.5万 | 500*3.3%=16.5万 |
企业所得税 | 0 | (500-16.5)*25%=120.84万 |
个人经营所得税 | 500*3.%=15万 | (500-16.5-120.84)*20%=72.53万 |
税收合计 | 31.5万 | 210.02万 |
税负合计 | 6.3% | 42% |
结论 | 与有限公司相比,个人独资企业,合伙企业一年可节省税收178.52万,降低税负85% |
假设上海 XX 公司为一般纳税人(下称 A 公司),年收入为 2000 万元,费用支出在 1000 万,利润为 1000 万元,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(下称 B 企业),将 A公司的利润中的 500 万元转入 B 企业,具体节税效果比较如下:
A公司利润 500万部分 | B企业利润 500万部分 |
增值税:因为是公司利润不再涉及增值税 | 增值税:500/1.03*0.03=14.5 万元 |
企业所得税:500*25%=125万元 | 企业所得税:个人独资企业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|
个人所得税(分红):(500-125)*20%=75万元 | 个人所得税:500/1.03*10%*30%-4.05=10.51 万元 |
合计:125+75=200万元 | 合计为:25.07万元 |
分析:不管 B 企业为小规模或者一般纳税人,其所承担的增值税税额 A 公司都可以用来抵扣,等于是 A 公司应该承担的增值税部分的转移到了 B 企业, 所以 B 企业实际担负的税额只有个税的 10.51,那么算下来的税负 15.51/500 万=2.1%,B 企业相对于 A 公司节约税款为:200-10.51=189.49 万元,节税比例 高达:189.49/200=94.745%
假设上海 XX 有限公司为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(下称 C 公司),可计算的各项运行成本和费用在 200 万,利润 300 万。现在成立上海 XX 事务所(下称 D 企业), 并把相同的业务通过 D 企业来操作,下面来比较两种方式的节税效果:
C公司 | D企业 |
增值税:500/1.03*0.03=14.56万元 | 增值税:500/1.03*0.03=14.56万元 |
企业所得税:300*25%=75万元 | 企业所得税:个人独资企业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|
个人所得税(分红):(300-75)*20%=45万元 | 个人所得税:500/1.03*10%*35%-1.475=10.51万元 |
款合计:14.56+75+45=134.56万元 | 合计为:25.0万元 |
分析:通过计算得知 D 企业的综合税率为:25.07/500=5.01%,而 C 公司的税负则高达:134.56/500=26.91%,D 企业相对于 C 公司节约税款为:134.56-25.07=109.49 万元。节税比例高达:109.49/134.56=81.37%
小王(下称 E 个人)为某公司的销售团队负责人,基本工资为年薪 10 万,销售业绩提成在 50 万元/年。现在成立上海莘腾企业管理咨询中心(下称 F 企业),将上述 E 个人的提成收入 50 万直接转入 F 企业,通过两种方式我们来比较节税效果:
个人 | F企业 |
增值税:无 | 增值税:60/1.03*0.03=1.75 万元 |
企业所得税:无 | 企业所得税: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|
个税:【(60/12-0.35)*30%-0.2755】*12=13.44万元 | 个税:60/1.03*10%*10%-0.15=0.43 万元 |
合计:13.44 万元 | 合计:1.75+0.43=2.18 万元 |
分析:通过以上操作您会发现: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既能解决公司的发票入账问题,同时又为员工节约大量个税负担。相关计算数据为:F 企业的综合税负为:2.18/60=3.63%,而 E 个人税负则高达:13.44/60=22.4%;F 企业相对于 E 个人节约税款为:13.44-2.18=11.26 万元,节税比例高达:10.9/13.44=83.77%。